关于接受何积光等同志辞去重庆市渝中区选举委员会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1年11月25日渝中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细则》的规定,区选举委员会主任何积光同志、副主任吕椿同志、委员杨云平同志、委员庞美莹同志,因被提名推荐为新一届区人大代表候选人,本人均已向区人大常委会递交了辞去区选举委员会职务的申请。区选举委员会委员朱江平同志,因工作调离本行政区域,本人已向区人大常委会递交了辞去区选举委员会职务的申请。重庆市渝中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定:接受何积光同志辞去重庆市渝中区选举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请求,接受吕椿同志辞去重庆市渝中区选举委员会副主任职务的请求,接受杨云平、庞美莹、朱江平 3 名同志辞去重庆市渝中区选举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