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中区启动“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征集活动
“特价商品不退不换” “本会员卡不得转让或者退卡” “签收即视为质量合格” “最终解释权归我司所有”……您是否在消费过程中遇到过上述或者类似的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呢?
随着经济的发展,格式条款已经渗透到社会生活各个方面。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但如果格式条款的提供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或限制、排除消费者主要权利的,那就是不公平、不合理的格式条款,也就是我们俗称的“霸王条款”,侵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
为广泛发现并治理消费领域“不公平格式条款”,推动落实“共促消费公平”消费维权年主题,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渝中区市场监管局、渝中区消委会围绕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启动“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征集活动。
从即日起至9月底,您可通过拨打热线电话023-63530315或者扫描二维码参加线上征集,反映您遇到的“霸王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