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十二届区委第十轮巡察工作安排部署,区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区司法局党委、历史文化街区管委会党组;第二巡察组巡察区委编办、电创园管委会党组;第三巡察组巡察区财政局党组、区民族宗教事务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区委老干局、大石化新区管委会党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时间
从2019年10月上旬开始,进行为期2个月的巡察。
二、巡察内容
落实政治巡察要求,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聚焦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全面从严治党,围绕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等方面开展监督检查,深入检查被巡察党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情况、贯彻落实党章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情况、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选人用人和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整治“四风”情况、党规党纪执行情况、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情况,把排查和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情况作为巡察监督的重要内容。
三、反映情况渠道
巡察期间,巡察组开通联系电话、电子邮箱,设置邮政信箱、巡察意见箱、信访接待点,多形式、多渠道受理群众来电来信来访。欢迎广大干部群众针对巡察内容向区委巡察组如实反映情况和问题。
(一)区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区司法局党委、历史文化街区管委会党组
联系电话:18908329203;
电子邮箱:yzqwxcz1@163.com;
邮政信箱:渝中区和平路管家巷9号10楼渝中区委第一巡察组收,邮政编码:400010;
意见箱地点:渝中区金汤街74号渝中区人民政府金汤街办公楼1楼大厅,箱体标识为“渝中区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区司法局党委、历史文化街区管委会党组意见箱”;
信访接待地点:渝中区和平路管家巷9号10楼渝中区委第一巡察组办公室。
(二)区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区委编办、电创园管委会党组
联系电话:18908326905;
电子邮箱:yzqwxcz2@163.com;
邮政信箱:渝中区和平路管家巷9号10楼渝中区委第二巡察组收,邮政编码:400010;
意见箱地点:渝中区金汤街74号渝中区人民政府金汤街办公楼1楼大厅,箱体标识为“渝中区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区委编办、电创园管委会党组意见箱”;
信访接待地点:渝中区和平路管家巷9号10楼渝中区委第二巡察组办公室。
(三)区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区财政局党组、区民族宗教事务委
联系电话:18908326306;
电子邮箱:yzqwxcz3@163.com;
邮政信箱:渝中区和平路管家巷9号10楼渝中区委第三巡察组收,邮政编码:400010;
意见箱地点:渝中区金汤街74号渝中区人民政府金汤街办公楼1楼大厅,箱体标识为“渝中区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区财政局党组、区民族宗教事务委意见箱”;
信访接待地点:渝中区和平路管家巷9号10楼渝中区委第三巡察组办公室。
(四)区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区委老干局、大石化新区管委会党组
联系电话:18184782892;
电子邮箱:yzqwxcz4@163.com;
邮政信箱:渝中区和平路管家巷9号5楼渝中区委第四巡察组收,邮政编码:400010;
意见箱地点:渝中区金汤街74号渝中区人民政府金汤街办公楼1楼大厅,箱体标识为“渝中区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区委老干局、大石化新区管委会党组意见箱”;
信访接待地点:渝中区和平路管家巷9号5楼渝中区委第四巡察组办公室。
中共重庆市渝中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