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 话 | (023)63765203 |
地 址 | 重庆市渝中区和平路管家巷9号 |
机构领导 | 王志宏 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张道建 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区委非公工委书记(兼) 包海燕 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兼)、区委老干部局局长 范贺强 驻区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组长 杨 沁 区委组织部副部长 邓统文 区委组织部部务会成员、区委非公工委副书记 魏英俊 区委组织部部务会成员 |
机构简介 | 中共重庆市渝中区委组织部是区委的重要职能部门,负责全区基层党建工作、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管理工作,部门核定编制22名,实有公务员17人、工勤人员3人,内设办公室(调研科)、干部科(人才工作科)、干部监督科、组织科(电教科)等科室,并归口管理区委老干部局。 区委组织部在区委的领导和市委组织部的指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党的工作大局和全区中心工作,着眼于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按照“忠诚敏锐、公道正派、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的要求,以“强一流素质、树一流形象、建一流队伍、创一流业绩”为目标,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提升工作质量,增进整体合力,全区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基层党组织建设和自身建设均取得了较为突出的成绩。近年来,区委组织部先后被市委组织部评为全市组织系统“三优一满意”活动先进集体,获市委组织部社区党的建设工作成果奖和工作创新奖,并被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命名为市级文明单位,区委组织部领导班子连续三次被区委命名为“四好”领导班子,2006年7月,区委组织部通过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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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能职责 | 办公室职能 一、负责组织部文件传阅、会务接待、信访保密、文书档案、人事、老干、财务、车辆管理、办公设备及用品的采购、计划生育及日常后勤服务保障工作; 二、办理党刊征订发行工作及党组织关系转移; 三、负责组织部的自身建设; 四、负责组织部质量目标和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管理,负责管理评审和内部审核的相关工作,负责组织部工作质量的监测、不合格物品及工作的控制,以及数据分析和改进工作; 五、承担有关文件、材料的草拟工作; 六、办理部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调研科职能 一、负责有关党的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的调研工作,承办市委组织部交办的重点课题调研,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和服务; 二、负责全区组工信息的收集、整理和上报工作,编发《渝中组工信息》等内部资料; 三、负责党的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的宣传工作; 四、承担有关文件、材料的草拟工作; 五、负责调研工作质量的监测、不合格工作控制以及数据分析和改进工作; 六、办理部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干部科(人才工作科)职能 一、负责制定全区干部队伍建设、领导班子建设的意见和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区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察任免、年度考核、工资、退(离)休等日常管理工作; 三、负责党群系统中层干部和区属党(工)委办公室正副主任、政治部(处)副主任、纪(工)委副书记、组织员、纪检员、宣传员的任免; 四、负责党群系统、人大机关、政协机关、法检机关工作人员非领导职务的确定、调整及退休,政府部门、街道办事处副调研员的任免及退休; 五、负责法官等级、检察官等级确定和调整的审查工作; 六、承办市管干部有关材料的上报工作; 七、负责区管领导班子后备干部的培养、选拔、考核、推荐工作; 八、承办区委、人大、政府、政协及区纪委领导班子换届人事安排的有关事宜; 九、负责指导和落实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措施,牵头负责全区公务员法贯彻实施工作; 十、负责有关培养选拔中青年干部、妇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党外干部的日常工作; 十一、负责办理党政领导干部和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因私出国(境)的审查工作; 十二、协调并办理军队转业干部和内调干部的安置及干部选派工作; 十三、管理区管干部及党群系统干部档案,负责指导全区干部档案管理工作; 十四、负责党政人才资源统计工作; 十五、负责对全区人才工作指导、协调、管理; 十六、制订全区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并进行宏观指导和管理; 十七、负责干部工作和人才工作质量的监测、不合格工作控制以及数据分析和改进工作; 十八、办理部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干部监督科职能 一、负责全区干部监督工作的业务指导、检查督促和宏观管理; 二、负责对区管干部的政治历史和现实问题的调查了解; 三、负责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执行情况的检查监督,受理对违反《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行为的检举、申诉; 四、负责审查干部政治生活待遇落实情况及其他历史遗留问题; 五、牵头对区管干部进行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 六、协调组织部牵头或协办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七、受理群众对干部问题的来信来访,负责配合纪检监察部门对有关问题进行查处; 八、负责干部监督工作质量的监测、不合格工作控制以及数据分析和改进工作; 九、办理部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组织科(电教科)职能 一、负责研究和指导全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全区发展党员、党员教育、党员管理工作; 二、负责制定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党员队伍建设,特别是加强社区、新社会组织和新经济组织党组织建设的规划、政策和措施,指导各级基层党组织开展民主评议、创先争优活动,指导全区基层党校建设; 三、承办党代会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基层党委换届选举,办理基层党组织建撤并的审批手续; 四、承办党内表彰、党内统计等有关事宜; 五、检查、指导区管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 六、研究和提出有关党的组织制度、党内生活制度及党的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七、负责党员党籍、党龄问题的审理; 八、负责办理因公出国(境)人员的审查工作; 九、承办全区党费收缴、管理、使用工作; 十、负责提出党员电化教育的规划、措施并具体实施; 十一、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质量的监测、不合格工作控制以及数据分析和改进工作; 十二、办理部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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