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 话 | 023-63843160 |
地 址 | 渝中区和平路211号 |
机构领导 |
黄 祥:党委书记、局 长 马 佳:副局长 熊成钢:党委委员、副局长 李剑功:党委委员、副局长 |
机构简介 | 内设机构及联系方式 一、办公室 63843160 二、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科 63844210 三、社会救助和社会事务科 63708797 四、社区治理和区划地名科 63836587 五、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科 63765155 |
职能职责 |
渝中区民政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民政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起草相关领域规范性文件草案,拟订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依法对区属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进行登记和监督管理。 三、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政策、标准,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四、贯彻落实城市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市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市社区治理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承担重庆市渝中区社区治理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五、负责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限管理、地名管理工作。 六、负责婚姻登记、殡葬管理工作,推进婚俗、殡葬改革。落实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 七、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全区养老服务工作,贯彻落实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八、贯彻落实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九、负责社会组织、殡葬、社会救助、地名管理等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指导街道开展民政管理综合行政执法。 十、负责社会福利、养老、儿童收养、流浪救助和殡葬服务机构的安全监督管理。 十一、推进慈善事业发展,指导社会捐助工作,协助做好福利彩票管理相关工作。 十二、贯彻落实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三、负责机关、所属单位党建工作,按照管理权限统筹推进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十四、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