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城管局
电 话 |
023-63911200 |
地 址 |
重庆渝中区和平路192号新民花园 |
机构领导 |
宋 丹:党委书记、局长
印曙光:党委委员、鹅岭公园管理处主任
洪银明: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周 平:党委委员、纪检组长
姜 军:党委委员、副局长
宋云溱:党委委员、副局长
池 建:党委委员、副局长
杨 靖:党委委员、调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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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简介 |
渝中区城市管理局机关内设办公室、组织人事科、计划财务资产管理科、督查考核科(科技信息科)、规划建设管理科(行政审批科)、执法监察科、市政设施管理科(停车管理办公室)、绿化照明管理科、市容环卫管理科、安全稳定办公室。 |
职能职责 |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执行城市管理地方标准和技术规范;统筹城市管理重大事项,拟定城市管理规章制度。
(二)负责拟定全区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市政基础设施维护、园林绿化、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等方面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全区道路、桥梁、隧道、功能照明、景观照明、排水等市政基础设施的维护管理;承担城市污水收纳管理工作。
(四)负责全区环境卫生管理,组织实施清扫保洁、环卫设施建设管理和生活垃圾(含餐厨垃圾)收运;监督指导街道、社区以及社会单位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五)牵头组织开展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指导各街道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六)指导监督城市户外广告、店招店牌的设置管理工作。
(七)负责区级绿地系统规划编制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划定城市绿线并监督管理;负责全区园林绿化管理和公园建设、管理;牵头开展城市义务植树活动;负责城市古树 名木保护管理;指导监督城市公园应急避难场所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指导监督街道、社区及社会单位园林绿化管理工作。
(八)负责授权范围内的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指导监督街道(管委会)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九)负责城市管理的监督、评价、指导、考核工作。
(十)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改革、信访稳定工作;负责城市管理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和指导;负责城市管理行业应急管理、应对处置的组织、协调和指导。
(十一)负责城市管理的数字化、智慧化建设与运行的监管;负责城市管理的科学研究工作,指导城市管理高新技术推广与运用;负责城市管理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二)负责路内停车场和室内停车楼(场、库)的指导协调和监督。
(十三)组织拟订和实施全区城市管理人才发展规划,开展执法人员和市政园林专业技术人员业务技能培训,强化队伍建设。
(十四)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国资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实施行业统计工作。
(十五)完成区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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