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科教兴区和人才强区战略,进一步营造近者悦、远者来的人才发展环境,现就开展第二批“渝中英才”人选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推荐范围和条件
(一)符合《“渝中英才计划”实施办法(试行)》(渝中委办发〔2017〕40号)遴选范围和条件的人才。
(二)对入选2019年“重庆英才计划”的区域人才根据个人意愿自主申报,可不经预审直接进入复审。
(三)对产业发展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以及在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阻击战中作出突出成绩的专家人才,可适当放宽申报条件、评审标准。
二、申报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申报。各相关单位应在广泛宣传动员的基础上,按归口原则于7月10日前向各行业主管部门报送申报材料。
(二)初审。各行业主管部门于8月中旬前完成资格初审,确定推荐人选。
(三)复审。9月中旬前,区委组织部汇总人选材料,在组织专家评审、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基础上,提出第二批“渝中英才”建议人选名单,报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形成正式人选名单。
(四)审定。正式人选名单经区委区政府审定后,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五)表扬激励。结合区内重要会议(活动)召开表彰大会,以区委区政府名义向第二批“渝中英才”颁发荣誉证书。
三、工作要求
(一)“渝中英才计划”是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区委关于人才工作要求的具体举措,也是推进我区人才工作的重要抓手,对营造“近悦远来”的人才发展环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单位要深入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精心组织、加强指导、协调服务和过程监督,认真做好人选推荐审核把关工作。
(二)各行业主管部门是人才引进使用的主体,要增强主体意识、责任意识,紧紧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注重重点行业、产业发展急需紧缺人才,深入宣传动员,组织实施申报。要对申请材料进行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确保申报信息客观、真实、完整。要严把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和专业能力,确保申报人选质量。
(三)请各行业主管部门于7月10日前汇总申报材料后,组织开展初审,并于2020年8月14日前将《第二批“渝中英才”人选申报表》(一式2份,附电子版)和其他相关材料报送至区委组织部2009办公室。报送材料不符合要求或报送时间逾期者,不予受理。
联系人:易老师联系方式:63765505
附件:
中共重庆市渝中区委组织部
2020年5月25日